第285节(2 / 3)

变脸,鬼王向世人完美地阐释了什么叫笑里藏刀。“保护未成年人人有责,不管是人或鬼,千万不可以歧视哦。”

几个仙风道骨的道士们连忙拍着胸脯,向他保证,“放心,一定公正!作为公职人员,如果不公正,咱们等他们死了亲自炼魂!”

参与审讯的警察的手又抖起来。

请问能申请特殊保护吗?这不是在警察局里威胁警察吗?

鬼王十分满意,将杨妮儿放在凳子上,又哄了好一会儿,终于离开房间。

他是懂规则的鬼王,不会干涉正常的司法流程。

目送他离开,地中海头的老道擦了擦额头的汗,低声对在场的警察说:“这位是鬼王,只怕全世界的道士和尚加起来,都奈何不了他。”

年轻的警察瞪大眼睛,忍不住嘀咕:“也太年轻了吧?”

鬼王看着绝就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少年,清爽又俊俏,像爽文里的男主。

秃头老道若有似无地扫了他一眼,“他还是个十世善人的鬼王呢。你们看不到他身上的功德金光,我们看得到的都不敢细看,生怕眼睛瞎了。”

第一次看到鬼王时,他们简直怀疑鬼王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。

头发胡子齐全的老道不禁捂着心脏,“总之,打了小的,来了老的。小姑娘的冤仇你们得给她报了,不然鬼王亲自动手,就不是死一个两个的问题,人间变成鬼域都有可能。”

在场的警察闻言,神色一凛。

就算没有鬼王的威胁,他们也不会循私枉法,不过现在嘛,知道鬼王如此可怕,那更加不可能了。更何况,看到小姑娘这般悲惨的模样,他也不会放过犯下此等罪行的嫌疑人。

马雄被带上来的时候,都快要吓疯了,先前看不到也就罢了,现在看得见已经死去的杨妮儿时,他的魂都快吓没。

这世界上是真的有鬼啊啊啊!

马雄几乎是痛哭流涕地问:“警察大哥,这个天眼符啥时候失效?我现在可以摘下吗?”妈啊,原来妮儿真的变成鬼了,可吓死他了。

马雄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清醒过来。

前些日子,他每天过得糊里糊涂的,云里雾里,飘飘忽忽,难不成是妮儿一直附在他身上的原故?

旁边的警察大哥看了他一眼,说起鬼故事:“我们是贴了天眼符,可你没有啊,你被鬼附身过,体质特别阴,不用也能看到鬼。”

“啪嗒”一声,马雄双腿一软,直接跪了下去。

身强力壮的警察大哥麻利地将他提溜起来,拖到审讯室,别说腿软了,晕倒也没用,医生在一旁守着呢,休想逃过法律的惩处!

审讯的老警察目光锐利,“马雄,房地产商马旭为已经招了,他是无辜的,杨妮儿是你送来的,也是你杀的。”

马雄惊慌失措,“胡说!明明是马旭为开口向我要小女孩的,还说越小他越喜欢……他为此给了我十万,你们查我银行账户就知道了。妮儿是他杀的,他说喝酒尽兴,不知轻重掐死了妮儿……警察大哥,你跟妮儿说,我是无辜的,她千万别找我。”

马雄觉得很委屈,他原本想得挺好的,杨大叔快死了,担心妮儿生活没着落,他给孩子找养父母。

马雄其实混得不怎么样,谁让他虚荣,穿着西装革履,在村里到处吹嘘自己混得贼好,便被杨老汉以为他真的混得好,为杨妮儿找对善待她的养父母并无问题。

以马雄这个阶层,认识的都是一些市井贫民,这回乡穿的西装看着像模像样,其实是他从喝醉酒躺路边的酒鬼身上扒下来的,但马雄牛皮都吹了,只得硬着头皮答应。

等他接到马旭为的电话,马雄眼睛顿时亮了。

他和马旭为的交情源自于某日,他看到警察打黄打非,机智地给马旭为报信,后来得到马旭为的青眼。

听说马旭为喜欢小姑娘,玩得很开,马雄便起了歪脑筋。

他认识的人中,马旭为最有钱,如果马旭为收养杨妮儿,杨大叔可以放心,马老板见不得人的嗜好也有方法发泄。至于小姑娘杨妮儿?付出身体换得锦衣玉食,怎么看都很划算嘛。

作笔录的女警差点将笔都捏断,压抑不住满身的愤怒。

特么的付出身体就行?你为何不去当鸭子!如果因为长得丑,女人嫌弃的话,去同志酒吧也行啊?那些喜好独特点的男人,说不定并不挑呢?

明明自己都不肯干的事,却理所当然地将一个小姑娘推向深渊,简直畜生不如。

在角落里cs盆栽的老道举起的手又放了下来。

算了算了,这点鬼气不过是身体比较虚,比较容易生病,比较难受而已,又不会死。他多什么事,去帮马雄袪除呢?等马雄吃上牢饭,每天都有放风的时候,晒个年的太阳肯定能除掉。

隔壁的隔壁,马旭为也正在被审讯。

他的路子比较广,比马雄更早知道杨妮儿变成鬼,并缠上马雄。

马老板腆着啤酒肚,油光满面的脸上,黄豆大的汗珠流了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