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庭审【2/4】(2 / 3)

的诉求进行驳回处置!”

徐良没着急回答。

他在提出诉求后,那双眼睛就眯起,扫视整个庭审现场的人。

法院里藏着一只老鼠。

他不知道对方是谁,甚至郑世杰都不知道!

是的,将真相吐出的郑世杰,竟不知法院里还藏着他们的人!

在真相调查出后,徐良也试着查过,但为了不引起赵海龙等人的警觉便将其放弃。

眼下

‘不把这老鼠揪出来,我心难安,证据也难以递交啊’

徐良心中呢喃着。

最终,他决定直钩钓鱼!

无论这老鼠身份如何,但肯定不会看着民事案件转为刑事!

到时,赵海龙但凡落网,都能将他给牵连出来。

所以对方一定会坚决反对!

收起思绪,徐良将视线挪到审判长刘胜楠身上,他整理逻辑,随即道:

“首先。”

“根据被告方递交上的证据来看,案发初,也就是3月2号当天下午。”

“受害者齐雨在外出寻找工作期间路过阳光残疾人庇护中心。”

“而在监控视频中,可以清楚的看到是机构负责人张勇主动走出机构,随即对齐雨进行沟通!”

徐良开口说着,将案件初期吐出。

这里看起来有问题吗?

好像没有,但

问题很大!

“首先,残疾人庇护中心并无给正常人提供工作,充当中介的责任!”

“那么,负责人张勇为何拦下本案受害者,对一个外貌上看不出残缺的人进行关怀,并给予其工作!?”

徐良将矛头指向张勇。

赵海龙程佳顿时头疼起来。

徐良却懒得理会他们,再次将对方证据中其余漏洞找出。

“同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9条、第 22条,智力障碍者,通常被分为三种。”

“也就是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!”

这三者,可以看成智力障碍的严重、中度、轻度。

除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外

另外两个

“在签署工作合约,且非特殊状况时,均要有其监护人存在!”

“那我请问对方机构是否存在齐涛签署的合约!?”

徐良掷地有声的询问。

“如果没有那我方有理由怀疑,一系列逻辑不通的情况下,死者是被谋杀而非意外坠亡!”

“其次。”

“在法例上,死者齐雨属于中度与重度之间的智力障碍者。”

“在泡菜厂难道工作人员连一个成年人,只有七岁的智力,如此大异常都发现不了吗!?”

赵海龙脸色难看到了极点。

有没有齐涛的签署?

有个屁!

只不过

“被告方,据上述原告方所说你方是否要进行反驳?”

刘胜楠忽的打断徐良的话,扭头看向被告。

徐良顿了顿,眉头一皱,却也没再强行开口,避免自己遭到驱逐。

而赵海龙此时早已忍不了,开口道:

“首先,这是个人失职所导致!”

“对方律师所说完全子虚乌有,纯属阴谋论!”

“庇护中心张勇,对方缺乏大量法律常识,且平日里与其对接的只有官方、福利院、慈善机构。”

“这三类人没有其监护人存在,而时间一久,也就给张勇营造出一种无需监护人签字,也可正常工作的假象。”

赵海龙脑海中极力思索对自己有利的话语。

他坐在被告席,衣裳被汗液浸湿,表情低沉。

“这是一起民事上,属于工作的重大失误!”

“而非所谓的阴谋论,更不会是谋杀!”

“我申请对方律师收回上诉所言,除非你方拥有确凿的罪证,否则我有理由怀疑你方在进行诬陷!”

只要归咎到工作失误,那最多就是个失职。

依旧属于赔偿的范畴!

只要能以民事案件定罪这案子对他们来说便是胜诉!

闻言。

审判席上的三个法官点点头,相互进行交流。

“怎么说?”

“案子有点难搞,警方那边没提供什么实质性证据,且张勇与泡菜厂那边与死者没有实质的矛盾。”

三个法官交流着。

直到

刘胜楠开口了,她淡淡的看着另外两人,出声询问道:

“谋杀的定义核心是什么?”

两人顿了顿。

警方如何才会判定一起案件是否为谋杀案?

有杀人动机!

动机,矛盾,具备作案能力,拥有作案时间,死亡诡异

只要符合这一流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